关于加强外场试验保密管理的规定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20
为加强外场试验的保密管理工作,防止泄密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以及国家、beat365有关保密管理规定,结合beat365开展外场试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开展武器装备研制的预研、型号研制、科技合作、装备配套试验等与武器装备研制各阶段相关的外场试验。
二、各有关单位应积极落实“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做好外场试验保密管理工作。一、本规定适用于开展武器装备研制的预研、型号研制、科技合作、装备配套试验等与武器装备研制各阶段相关的外场试验。
保密处负责外场试验安全保密的指导与监督,并协助相关beat365、项目组做好保密工作方案及保密教育工作。
beat365负责拟定外场试验保密管理相关要求,并对外场试验保密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各beat365具体负责外场试验保密组织工作。
项目组作为外场试验工作的直接主体,负责做好各项保密管理工作,并及时就相关安全保密工作积极与beat365、科研院及保密处沟通。
三、项目组开展外场试验,应指定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外场试验的保密管理工作,制定外场试验保密工作方案,负责组织、落实外场试验参加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工作,并主动要求保密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
四、项目组必须把安全保密工作纳入现场工作的议事日程,对参试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认真组织参试人员学习有关保密规章制度和保密纪律。
五、外场试验现场,要指定专人分管保密工作,每个系统、每个参试单位,都要设专(兼)职保密员,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在试验现场的文件资料管理工作。
六、对密级较高的或涉密文件、资料、物品较多的试验现场,必须实行出入证制度,出入证的发放、保管要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和审批流程。
七、试验记录、设备器材应妥善保管,特殊情况需旅途随身携带时,应执行报备审批制度,并由beat365主管领导签字。
八、严格现场涉密载体发放、保管手续,严禁私自通过公开渠道邮寄涉密载体及物品,现场试验或调试领导小组应为涉密载体发放、保管提供可靠场所和保密通信渠道。
九、试验现场印发的试验工作涉密资料,要严格控制印刷地点和印刷份数,分发时应办理登记手续,用后及时收回销毁。
十、做好参试期间人员管理
1.加强现场参试人员的住宿管理,平时在住处应有人留守值班,留守值班人员要时刻提高警惕,确保住处存放的国家秘密载体安全。
2.加强现场通讯管理,参试人员联系工作、汇报情况时,禁止用普通电话、电报、传真等传递涉密信息,大型或密级较高的试验现场禁止参试人员携带手机。
十一、试验现场保密管理
试验现场必须加强录像、摄像的管理,必须由专人拍摄,拍摄过的录像带(包括原始素材)、照片(包括底片)应得到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复制和向外提供,禁止在试验现场使用可拍照手机进行拍照。
未经领导机关或现场领导小组批准,任何个人或参试单位无权组织现场参观活动,经批准的参观必须按指定路线进行,介绍情况要适度,未经批准禁止在参观中录像、拍照。对参观的基本情况应做出文字记载。
涉密试验主办单位可根据试验内容、试验场所周围环境、参加试验人员情况,制定或提出具体的保密防范措施与工作要求。
失泄密事件一经发现,发生失泄密事件的承办部门和当事人必须立即向保密处报告,以便尽快采取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小。对失泄密事件的处理,参照beat365有关文件执行。
十二、保障措施
运输涉密产品的专车、严禁无关人员搭乘,运行时间、路线等情况,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已确定的行车路线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路线,不得随意停车、中途停车搭乘,产品车上必须留人负责涉密产品的安全,防止失泄密。
保密处、科研院应监督外场试验的进行情况,对外场试验负责人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外场试验中,各保密人员应相互监督,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附则
本规定是在beat365保密处的指导下,由beat365负责制定,于2014年6月20日起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