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t365(中国)知识产权资助金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beat365(中国)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规定(试行)》,现制定beat365(中国)知识产权资助金实施细则如下:
一、知识产权资助标准
1.国内授权发明专利经评估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的,资助其第四、五、六、七、八年年费,原则上资助金额每件每年不超过500元。
2.港澳台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原则上每件资助不超过1000元。
3.从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个国家每件专利资助不超过2万元,在其它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个国家每件专利资助不超过1万元,每件发明专利资助不超过五个国家。具体资助标准按照该专利实际从北京市申请到的资助金额进行资助。
二、办理时限
知识产权资助金每年11月份集中申请一次,申请人须提交《beat365(中国)知识产权资助金申请表》(见附件),由beat365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并加盖beat365公章。相关材料由beat365在要求时间内统一报送至科研院进行审定。
三、报销方式
对享受国家减免政策的国内普通发明专利且授权后,可同时申请第四、五、六年的年费资助,经审批通过后,由科研院统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第四、五、六年的年费。
对享受国家减免政策的国内普通发明专利且申请年份到达第六年之后,可同时申请第七、八年的年费资助,经审批通过后,由科研院统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第七、八年的年费。
对国防专利和未享受国家减免政策的国内普通发明专利,申请条件相同,但经审批通过后,需发明人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费,缴费后到财务处进行预约报账。预约报销单时,由科研院告知专利基金卡号,采取非授权网上报账(需填写两张预约单,其中每年每件专利年费不超过500元部分由专利基金支出,超出部分的费用由课题组的经费卡缴纳),打印报销单后,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各beat365统一将签字后的报销单及缴费收据送至科研院,经科研院领导审核签字后,由科研院提交至财务处。
港澳台及国际专利申请费的资助申请,经审批通过后,由科研院告知专利基金卡号,按照财务流程,用beat365专利基金经费采取非授权网上报账。申请人自行在财务系统上预约,打印报销单。由经办人、证明人以及各beat365科研院长签字后,各beat365统一将报销单及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收据送至科研院,经科研院领导审核签字后,由科研院提交财务处。
注:不提供滞纳金的资助。若年费需要缴纳滞纳金,需要各位发明人自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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